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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03

    为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推动各类创建活动持续深化拓展,根据崇左市文明办《关于推荐新一轮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知》(崇文明办发    

    〔2023〕7号)精神,经研究,我市拟推荐上石镇板旺村、夏石镇新鸣村参评自治区文明村;凭祥市人民法院、凭祥市司法局参评自治区文明单位;蒋巧云家庭参评自治区文明家庭。 
    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4月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凭祥市文明办(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2600)。联系电话:0771—8520627。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凭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