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祥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申报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桂消〔2023〕39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九凭祥市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限
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1);
(二)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途径
拟申报单位下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1),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完成后,可通过现场、邮箱等方式向凭祥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备案,邮箱:gxpxxf@163.com。
四、申报要求
(一)2023年已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符合《广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附件2)规定的,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
(二)符合《广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附件2)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依法向凭祥市消防救援大队申报。
一幢建筑物中各自独立的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应当各自独立申报备案;如建筑物本身符合界定标准的,该建筑物产权单位也需要独立申报备案。
(三)因调整、整合或消失且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由凭祥市消防救援大队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四)凭祥市消防救援大队对社会单位申报的备案信息进行核实,纳入重点单位管理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管理和消防安全信用监管。
(五)对于未申报备案的,凭祥市消防救援大队在日常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其符合界定标准的应通知其在规定期限内补报备案。
特此公告。
凭祥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3日